​2020年《联邦税收法修正法》颁布 冀助力恢复经济
缅甸新闻 缅甸金凤凰中文报社 2021-06-19 09:56:58 0

【缅甸金凤凰报讯】国家管理委员会于6月17日颁布了2020年《联邦税收法修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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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国家管理委员会依照《宪法》第419条颁布的2020年《联邦税收法修正法》,旨在对受到疫情影响的经济行业和投资复苏提供帮助。


2020年《联邦税收法修正法》从2021年7月1日至9月30日生效。将2020年《联邦税收法》第25条(a)款的表格替换如下:


依据《2020 年联邦税收法》第25条(a)款,任何公民如购买基础设施、兴建基础设施或创办新业务、扩展业务,并能证明收入来源合法,将不用缴纳收入税。若不能证明收入来源, 须按照以下规定缴纳收入税:年收入1 元至100,000,000缅元,须缴纳6%;年收入100,000,001缅元至300,000,000缅元,须缴纳10%;年收入300,000,001至3,000,000,000缅元,须缴纳20%;年收入3,000,000,001以上缅元,须缴纳30%。


国家管理委员会主席敏昂莱大将17日在内比都举行的会议上表示,为了国家获得税收和私营企业货币流通,将与有关部门协调降低适当的税率。今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将考虑再次调整税率。“制订相关税率时既要考虑国际标准,也要考虑各方面综合因素。最终目的为了国内企业家、民众和政府都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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