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中央银行 (Central Bank of Myanmar)在一份声明中宣布,将通过反倾销许可银行为燃料和食用油企业家提供 2 亿美元的贸易融资,并计划在必要时提供更多。
声明指出,缅甸每天从出口收入中获得现金流,流向经缅甸投资委员会许可的外国投资公司和 CMP 公司。因此,出口商需要在收到收益后30天内将其出口收益投入外汇市场,否则将面临诉讼。
声明补充说,由于中央银行试图为外汇市场提供便利,因此获得反倾销许可的银行和出口商需要在中央银行的安排下进行合作。
它还警告一些媒体不要报道与实际汇率相反的外汇市场不必要的价格飙升。
根据《外币管理法》第 3 条(b)款,缅甸中央银行需要每天公布外汇参考汇率,而 AD 持牌银行必须按照指示买卖外币。
缅甸中央银行在其声明中表示,一些媒体无视市场上的实际规定汇率,报道不可能和波动的汇率。因此,它警告有关当局将对这些媒体采取严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