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委员会上周发布了一项新法律,使他们能够强迫缅甸警察加入全国各地打击反政变抵抗力量的斗争。
军政府主席敏昂莱于 3 月 25 日签署的长达 22 页的《警察部队法》中概述的五个目标之一是让执法人员“在必要时参与国家的国防和安全事务”。
此举标志着传统缅甸警察的“执法、公共安全和药物管制”职责扩大到更符合武装部队人员的角色。缅甸警察部队隶属于内政部,该部甚至在 2021 年 2 月政变之前就已处于军事控制之下。
在签署新法令时,敏昂莱还废除了数十年之久的法律,这些法律并未明确规定为国防服务而战的责任。它们包括 1899 年的仰光警察法和 1949 年的警察法,以及克伦和克耶(克伦尼)邦的警察法,可追溯到 1959 年。
该立法赋予军政府首脑对警察的更大控制权,要求政府未来提出的任何改革都必须首先获得军方批准。例如,只有军事总司令才能签署国家警察局长的招募、确认、调任、退休或免职等事宜。
法律中增加了一个刑事部分,还允许军政府在没有逮捕令的情况下逮捕并监禁6个月至2年的演奏管乐器或敲打锅碗瓢盆的人——这种做法每晚8点出现政变后的广泛抗议活动。
军政府颁布该法之际,全国范围内反政变武装抵抗不断增强,军队在与地方国防军、民族团结政府 (NUG) 支持的人民国防军和民族武装的战斗中遭受重大伤亡。组织。
据缅甸战略与政策研究所(ISP)称,去年发生了大约 3,000 起此类冲突。据 NUG 称,从 2021 年 6 月到今年 2 月下旬,全国有 9000 多名士兵在战斗中丧生。
军政府发言人 Zaw Min Tun 将军上周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军方计划通过武装和训练他们的支持者来“加速”他们的行动,当地人将这些支持者称为 Pyu Saw Htee。
据缅甸警察 CDM 频道称,自政变以来,缅甸 80,000 名警察中约有 7,000 名成员投奔抵抗运动,该频道由参与公民不服从运动的此类官员组成。
去年2月下旬从军控特别处叛逃的前警察少校田敏屯(Tin Min Tun )推测,该法的出台是为了将警察部队置于军事总司令的直接监督之下,以便他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正式指挥和管理该机构。
“这项法律只是对警察部队的保护,以便他们可以根据军事首长的直接命令对公众进行镇压,”田敏屯 告诉记者。
他解释说,这种伴随着更大的警察权力的保护可能仅限于高级官员——通常是前军官——并且不会对部队的普通成员产生重大影响。
NUG 的信息和技术部长 Htin Lin Aung 认为军政府推出的新法律是非法的。
“任何未经议会批准而颁布的法律或宣布的任何命令都是不合法的,”他告诉记者。
3 月初,《缅甸新闻》报道了军事委员会计划解散六个警察部门,并迫使这些军官入伍,以加强其与反政变抵抗运动的斗争。
被砍的部分是海事、航空、旅游、油田、林业和公路警察部队的“特殊部门”。驻内比都的一名警察当时告诉记者,这六个部门的官员将被重新分配到全国各地的警察营,以支持军队与反军政府国防军的战争。
自政变以来,军方改写或修改了其他法律,包括《反恐法》、《刑法》第 505 条煽动罪和《电信法》,并正在起草自己的网络安全法。
译自《今日缅甸》本文为译文,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