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缅甸选举委员会已再次通知民盟(NLD)及掸族民主联盟(SNLD)在3月9日之前提交政党审计报告。此前,选委会规定在2月14日提交审计的四个政党中,只有两个政党提交了报告,民盟及掸族民主联盟未接受审查。选委会表示,民盟(NLD)和掸族民主联盟(SNLD)如在2022年3月9日之前仍未接受审查,将被根据《政党注册法》第24(a)、(c)(d)(e)等条追究法律责任。
《政党注册法》第24条(a)款规定,如一政党没有遵守任何现行法律,选委会可规定时间指导该政党遵守法律。如该政党仍未遵守选委会的指令,则可根据相关法律暂停或注销其政党资格。根据《政党注册法》第24条(c)款规定,如不遵守相关指示,选委会可暂停其至少三年的政党资格。《政党注册法》第24条(d)款规定,被暂停的政党,在暂停期间除选委会的指示外,其余一切党务均需停止运营。《政党注册法》第24条(e)款规定,如该政党未能遵守指令至暂停期满,选委会可依法注销其政党资格。
目前,自2021年8月开始选委会领导由审计部、税务部及特别调查局组成的审查小组,对各政党的党员名单及资金账户等展开一系列的调查。根据选委会发布的声明,截至目前,已对全国各省/邦的67个政党完成了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