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上午,缅甸掸邦第二特区(佤邦)勐冒县地方法院在龙潭区举行公判大会,该区一名叫陈岩水的男子因犯下故意杀人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勐冒县地方法院依据《佤邦基本法》刑法第四章第191条,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
陈岩水,佤族,现年30岁,已婚,去年3月12日下午3时许,其从田里干农活回家后喝了酒,让妻子给其煮面条,随后闹不愉快。
当天晚上7时许,与妻子分床而睡的陈岩水,拿着刀威胁刚生了孩子20天左右的妻子“行夫妻房事”,因还在坐月子,其要求被妻子拒绝,随后被陈岩水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