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去国外“淘金”,又没有相关证件无法正常出境,该怎么办?有的人不惜以身试法偷越国境,殊不知这不仅是一个极其危险的陷阱,而且已触犯国法。近日,云梦县公安局深入推进“雷火2022”专项行动,成功破获一起非法偷越国(边)境案,抓获5名涉嫌偷越国(边)境的嫌疑人。
2022年1月13日,云梦县公安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推送的缅北回流人员线索核查指令:云梦县下辛店镇有人涉嫌偷越国(边)境。获悉情况后,云梦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从刑警大队、下辛店派出所抽调精干民警组成专班,全面开展调查工作。
经深入分析、全面调查,办案民警先后奔赴武汉、十堰等地,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协助下,成功将嫌疑人王某(男,40岁,云梦人)、李某(男,42岁,云梦人)、褚某(女,42岁,十堰人)、江某(男,39岁,云梦人)、聂某(女,39岁,云梦人)抓获。
经查,2019年10月12日,李某、江某、王某与人闲聊时得知缅甸能够“轻松挣钱“,于是相约一起去缅甸务工。李某等三人乘飞机,经过多次转机到达西双版纳景洪市,由李某、王某买通当地”蛇头,在未办理相关出入境手续以及入境许可的情况下,三人由“蛇头“带领翻山越岭到达缅甸小勐拉。
没过多久,李某、王某、江某、以同样的方式偷渡回国。数月后,李某、王某、再次以这种方式邀约江某、聂某、褚某等人偷越国边境。
目前,上述五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其中王某、李某因多次偷越国边境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
● 偷越国(边)境行为危害巨大,到国外后没有合法的身份,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其自身的难以保障,还会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安全。
●当前,国外疫情形势复杂,请大家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出入境要按照规定办理相应手续,不要触碰法律红线,以免得不偿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