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仁寿县籍滞留缅北人员户籍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坚决遏制中缅边境违法犯罪活动,集中整治滞留缅北人员从事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仁寿县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政策,通过政策感召和多方劝导,绝大多数滞留缅北人员都主动回国,但仍有部分人不知悔改、执迷不悟、拒不回国。特通告如下:
一、目前已对上级下发长期滞留缅北人员的户籍注销(附件),现登记在册滞留缅北人员限 2022年1月30日前 入境 或进入隔离点等待入境,入境前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和派出所联系,准确上报入境口岸、入境时间等信息,凡在规定时间内返乡的,到当地派出所配合调查,视情可恢复其户籍,否则户籍将永久注销。滞留缅北人员亲属应积极主动配合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及时联系劝促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回国。
二、未登记在册的滞留缅北人员,看到此通告后,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和派出所联系。未主动报备、主动联系回国事宜的, 一经查实滞留缅北事实,一律依法注销户籍。
联系方式及电话:
仁寿县公安局刑侦大队:028-36295449
张警官:18080368829
仁寿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日
已注销户籍仁寿县籍滞留缅北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