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偷越国(边)境、“两卡”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八)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辖区安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县打击治理情况,现再次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至2022年1月22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凡涉嫌偷越国(边)境的违法犯罪人员,务必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可以获得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即日起至2022年1月22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凡曾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卡)、手机卡或利用名下银行账户(卡)帮助转移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资金的,务必主动注销相关银行账户(卡)、手机卡,并到户籍地派出所主动说明情况。规定期限内主动注销或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的,视情节可以获得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
三、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出入境,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出租、出借、出售银行账户(卡)、电话卡及“卡商”、“卡贩”等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予以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方式:拨打110或到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新春佳节将至,仙游警方真切希望涉嫌偷(私)渡及“两卡”违法犯罪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或说明情况,公安机关必会兑现通告“从轻、减轻”承诺。同时再次敦促涉案人员及其家属,务必认清形势,珍惜党委、政府给予的宝贵机会,尽快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说明问题,争取宽大处理!
特此通告
仙游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
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1月11日
附一:12名涉嫌偷(私)渡违法、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