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整治中缅边境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敦促宣恩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以下简称滞留缅北人员)回国投案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家属自该通告发布之日起,应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及时联系并规劝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回国投案自首。
二、非法滞留缅北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主动或通过家属及时向户籍地派出所如实申报,务必于2022年1月31日前回国投案自首,并在入境隔离前一周向户籍地派出所报备。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提供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在逃人员等立功表现的,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
三、本人已经回国或身处境外但未在缅甸的人员,是依法出境且有正当工作的应当及时联系本人户籍地派出所,积极配合公安机关问询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经核查属实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从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名单中剔除。
四、对2022年1月31日后,仍一意孤行,滞留缅北拒不回国的宣恩籍人员,宣恩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依法对其采取“六个一律”惩戒措施:
1.一律冻结其户口,停办所有户政和出入境业务。对长期失联或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回国的,依法申报注销户口。
2.一律从严政审。滞留缅北人员及直系三代亲属在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业等函询调查时,政治审查严格把握,原则上视为不合格。
3.一律关停手机通讯业务。对拒不回国的滞留缅北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关停其使用的手机通讯业务。
4.一律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暂停其名下所有手机卡、银行卡等业务,五年内不得开办新卡;对第三方支付如微信、支付宝发函商请相关部门封号。
5.一律严格依法从重打击。对滞留缅北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所有违法犯罪行为,一律深挖彻查,依法从重从严处罚;对按时回国的,视情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
6.一律停发政策性补贴补助。对滞留缅北人员及其涉嫌违法犯罪的直系亲属一律取消林业、农业等政策性优惠补贴补助,暂停一切政策性补助的审核。
五、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不得为滞留缅北等境外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不得为其通风报信或作假证明包庇,不得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此通告
联系人:朱警官 18372592615(微信同号)
宣恩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