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广西多地公安局发布
关于敦促“两卡”违法犯罪人员、
惩戒滞留缅北人员的通告
决定对以下以下人员进行通报
01
桂林市公安局叠彩分局关于
敦促“两卡”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关于敦促“两卡”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厉打击非法收购、出租、出售、出借“两卡”等涉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对涉“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发布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是指非法收购、出租、出售、出借银行卡(信用卡)、银行账户(对公账户)、结算卡、第三方支付账户、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
二、限期投案自首。“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必须于2022年1月1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刑侦大队投案自首。对2022年1月15日前拒不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采取一切必要的侦查措施将其缉拿归案,并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法律责任。
三、自首从宽。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15日前,“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员主动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者刑侦大队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违法犯罪事实的,可视情节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并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轻微的依法免予处罚。“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行为人尽快投案自首。亲友主动报案后将行为人送来投案的,视为主动投案。
四、严禁违法提供便利条件。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不得对“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进行包庇、袒护、纵容“两卡”违法犯罪,以及在本通告发布后串供、毁灭证据,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如有上述行为,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对拒不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冻结其名下及与其交易异常的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账号,暂停手机通讯,同时报告党委政府取消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我市一切政策性优惠、福利、补助等。其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办理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就业等政审时一律从严把关,原则上不予通过。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凡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予以保护;对报复、威胁、恐吓举报人的,将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严厉打击。
桂林市公安局叠彩分局
2021年12月30日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凡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予以保护;对报复、威胁、恐吓举报人的,将依法给予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依法严厉打击。
举报电话:110
02
百色市公安局右江分局关于
敦促滞留缅北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等
违法犯罪活动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百色市公安局右江分局关于敦促滞留缅北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百色市关于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法惩处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对滞留缅甸北部地区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右江籍人员实行集中劝返,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包括:
(一)直接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
(二)为他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出借、出租、出售银行卡、手机卡、微信、QQ等通讯工具、第三方支付工具的。
(三)偷越国(边)境或组织、运送违法犯罪嫌疑人,偷越国(边)境的。
(四)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等非法活动或以其他方式帮助信息网络诈骗的。
二、目前,仍违法滞留缅北的违法犯罪嫌疑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01月05日,主动联系户籍地辖区派出所或刑侦大队、户籍地社区的;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者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投案,本人随后到案的;在亲友的规劝、陪同下投案的,或亲友主动报案后将违法犯罪嫌疑人送来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三、自动投案可视情节依法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并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违法犯罪嫌疑人有以下行为的,可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一)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其他重要线索,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
(二)积极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
(三)提供滞留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名单且查证属实的。
(四)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四、仍然滞留缅北地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从严惩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并对该类人员户口予以冻结,暂停办理相关业务,依法提请按程序注销户口,依法冻结其名下所有银行账户以及第三方资金账户。
五、回国自动投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疫情管控规定,禁止未经口岸疫情防控隔离偷渡回国。对擅自闯关、偷越国(边)境回国的人员,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六、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为滞留缅北违法犯罪嫌疑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通风报信、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避处罚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控告违法犯罪线索,凡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予以保护。对威胁、报复、恐吓举报人、控告人的,将依法严惩。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投案举报方式:联系户籍地公安派出所,或拨打百色市公安局右江分局刑事侦查大队电话(18907765330)。
百色市公安局右江分局 2021年12月30日附:右江籍非法滞留缅北涉诈高危人员名单
03
百色市公安局田阳分局关于
敦促“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为有效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按照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在全国范围开展“断卡”行动的部署要求,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百色市田阳区实际情况,特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是指非法收购、出租、出售银行卡(信用卡)银行账户(对公账户)、结算卡、第三方支付账户、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
二、限期投案自首。“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必须于2022年1月10日前到百色市公安局田阳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投案自首,并前往银行、通讯运营商网点注销相关银行账户(卡)、手机卡。对2022年1月10日前拒不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采取一切必要的侦查措施缉拿归案,并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三、自首从宽。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10日前,“两卡”人员主动到百色市公安局田阳分局刑事侦查大队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可视情节采取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并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轻微的依法免除处罚。“两卡”涉诈违法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行为人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行为人送来投案的,视为主动投案。
四、严禁违法提供便利条件。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不得对涉“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进行包庇、袒护、纵容。该通告发布后,有串供、毁灭证据行为的,或继续实施出借、出售、买卖银行卡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拒不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冻结其名下及与其交易异常的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账号,暂停手机通讯,同时报请党委政府取消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一切政策性优惠、福利、补助等。其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办理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就业等政审时一律从严把关,原则上不予通过。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凡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予以保护;对报复、威胁、恐吓举报人的,将依法给予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依法严厉打击。
特此通告。
附:“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未到案人员名单
百色市公安局田阳分局
2021年12月27日
“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
未到案人员名单
04
贺州市平桂警方关于对邹永景等
46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进行惩戒的通告
平桂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
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办公室
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
关于对邹永景等46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进行惩戒的通告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整治中缅跨境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根据中央、自治区、贺州市开展缅北劝返工作要求,决定对邹永景等46名平桂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附名单)进行惩戒,现通告如下:
非法滞留缅北人员自本通告发布后,必须主动于2022年 1月31日前回国,在入境前7天内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备,并通过正规渠道回国,严禁擅自闯关、偷越国(边)境回国,入境后,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隔离工作,防止境外疫情输入。其家属应配合劝促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入境回国投案自首,对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如上述人员仍一意孤行,拒不回国的,将依法采取立案侦查、网上追逃及以下惩戒措施。
一、冻结、注销户籍,对非法滞留缅北人员依法冻结其户口,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回国的,依法注销户口。
二、依法暂停名下所有银行卡、手机卡等业务,五年内不得开办新银行卡、电话卡,并取消非柜面业务(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非银行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电话卡包括电信、移动、联通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物联网卡)。
三、对非法滞留缅北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入团、入党、入学、参军、考录公务员等财政供养人员政审函查时,一律从严把关审核,原则上不予通过。
四、对非法滞留缅北人员,经查实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的人员,依法查封用赃款所建、所购房屋,对凭该房产就学的子女迁回原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冻结用赃款建设、购买、 投资的不动产、基金、股票、有价证券,并追缴涉案款项及孳息。
五、对非法滞留缅北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平桂区的,视情况依法依规暂停其本人及直系亲属所有政策性补贴(助)资金。
六、对非法滞留缅北人员,一律暂停其本人及直系亲属个人建房和农村宅基地审批。
七、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其父母、配偶及子女是村两委工作人员的,一律停职做劝返工作。
八、对非法滞留缅北人员,一律注销其出入境证件,且严管严控重新办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派出所联系电话
鹅塘派出所 奉警官18877445691
西湾派出所 宿警官18778460669
黄田派出所 聂警官13471965998
公会派出所 韦警官18778428298
沙田派出所 蒋警官15177134386
望高派出所 曾警官17807849798
羊头派出所 刘警官19907847969
水口派出所 莫警官17774748298
新路派出所 刘警官15278433669
平桂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办公室
贺州市公安局平桂分局
2021年12月30日
贺州市平桂区
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名单
鹅塘镇
|再次提醒|
缅北不是掘金的天堂!
而是梦想的坟墓!
也正告滞留缅北人员及其家属
请及时联系劝诫亲人
尽快回国投案自首
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
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拒不回国投案自首的
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05
贺州市八步区这254人请速投案自首
争取从宽处理!
八步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名单
↓(48人)↓
“两卡”违法犯罪
未到案人员名单
↓(206人)↓
06
来宾市兴宾区关于惩戒前往
柬埔寨、泰国、缅甸等国的人员通告(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