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中央银行于12月20日发布通告,央行已通过缅甸工商联合总会(UMFCCI)发布通知,在2019年出口商品后,未将其出口收入存入银行账户的公司,依照《外汇管理法》与存入其出口收入的相关银行联系清算。
央行称,未将其出口收入存入其银行账户的公司(详细名单可在缅甸中央银行网站 www.cbm.gov.mm 询查),如从发布通告之日起的30天内未清算其账户款项的,将根据商务部进出口程序,以及依照《外汇管理法》规定进行处理。
据央行发布的通告,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有356家公司未按照规定将出口收入存入其银行账户,须存入的出口收入约有1.57亿美元。在356家公司中,有些公司须存入800万美元,有些则须存入500万美元。
根据规定,为了存入出口收入,进出口商须将剩余的ED清单通过电子邮件向缅甸中央银行外汇管理局(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申请领取。外汇管理局将按照发送的电子邮件发送未结ED清单。为清算剩余的ED清单,公司须检查是否向银行存入出口收入。
如出口收入已入账,须以已入账的Credit Advice和ED清单到相关银行进行清算。如出口收入未入账,将转到自己账户后,以已入账的Credit Advice和ED清单到相关相关银行进行清算。为清算剩余的ED清单,公司如意欲表示出口收入不会入账,通过电子邮件向缅甸中央银行外汇管理局局长(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进行解释。
向外汇管理局进行解释时,须一并提交ED、 ID、Export License၊、Import License၊、Sale contract၊、Customs note等资料,以及如与政府部门有关系,须提交相关政府部门的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