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缅甸投资委员会于12月14日依照《缅甸投资法》第100条(b)款发布第26/2021号通令宣布,经MIC审批经营的业务可直接办理缴税。
通令称,在缅甸投资委员会(MIC)和相关省邦投资委员会审批下经营的业务,在缴纳税收方面,依照《缅甸投资实施条例》230条,无需取得缅甸投资委员会的证明,可从12月15日起,直接在贸易管理局和海关管理局申请办理。
据了解,酒类、啤酒、香烟、汽车、摩托车组装、进口原料和商用糖除外。缅甸投资委员会称,申请酒类、啤酒、香烟、汽车、摩托车组装业务等原料的进口,以及申请商用糖进口时,须每年将年度原料需求向缅甸投资委员会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