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甸金凤凰报讯】据悉,昨天(7月5日),内比都达奇纳法院驳回就按照《刑法》第505条(b)款对杜昂山素季、吴温敏、原内比都委员会主席苗昂博士指控案件提出的上述。
6月29日,法院对杜昂山素季、吴温敏、原内比都委员会主席苗昂博士涉嫌违反《刑法》第505条(b)款一案发布了接受原告提交证明材料的临时命令。辩护律师团对此表示不满,要求向特别法院提出上诉,并将向各级高等法院上诉。
当日原告向法院提交的两件证明资料分别是:民盟中央执行委员会(NLD)于2月7日向外国使馆、联合国机构、国际机构发送的信件和民盟于2月13日发布的6/02/2021通告。据悉,关于民盟布发的两份通告,吴梭梭瑞作为原告以损害国家声誉为由按照《刑法》第505条(b)款对杜昂山素季、吴温敏、原内比都委员会主席提起诉讼。
7月5日开庭前,辩护律师团获准与杜昂山素季和吴温敏见面。辩护律师团说,杜昂山素季的身体状况良好。
当日,内比都特别法院就杜昂山素季、吴温敏涉嫌违反《缅甸自然灾害管理法》第25条的有关案件 ,就杜昂山素季涉嫌违反《电信法》第67条、《缅甸进出口管理法》第8条的有关案件继续听取了多位原告证人的证词。